各地要设统一不动产登记窗口

[导读] 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在即,国土资源部要求加快推进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尤其是市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全面履行好不动产登记法定职责。

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在即,国土资源部要求加快推进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尤其是市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全面履行好不动产登记法定职责。

国土资源部4日公布关于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地制定详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方案,明确原来保存在有关部门的各类不动产登记图表卡册等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移交、整理、保存的方式及时间,指派专人按计划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工作。全面清理和整理不动产登记历史资料,对本地区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存量登记数据进行整合,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实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

通知强调,国土资源部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组织建设全国统一的国土资源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力争2015年底完成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软件与信息平台的对接,通过信息化建设促进不动产登记的“四统一”。完成机构整合的省、市、县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唯一可以接入信息平台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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