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个人和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此次公积金调整旨在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效”改革,配合丹河新城发展规划以及人才引进政策,更好满足缴存职工需求。具体内容如下:
1、个人和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2、对新全职引进在我市工作的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并按规定支付完首付后,所余房款可全额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3、缴存职工及配偶无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可凭提取申请人和配偶的无房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从每年2万元提高到3万元,提取时间需间隔12个月;
4、缴存职工贷款后,借款人可提前部分还款,也可一次性全部还清贷款;
5、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即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6、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含公寓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在购房合同签订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被批准之日起五年内办理支取手续。
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逐步开展期房预抵押工作,全力做好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