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高平市出台《2021年“禁煤区”建设实施方案》,加大“禁煤区”建设力度,有效解决秋冬季散煤燃烧带来的面源污染,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据悉,高平市“禁煤区”范围为市区建成区及南城街街道办事处9个村。在“禁煤区”,除集中供热企业、原料用煤企业及煤炭开采企业外,禁止燃用煤炭及其制品,全面禁止向禁煤区范围内销售煤炭及其制品。现有燃煤锅炉全部取缔,禁煤区内燃煤锅炉彻底“清零”。
目前,高平市财政、住建、城市管理、能源、市场监督管理、审批服务管理等相关部门积极行动,通力合作,加快推动“禁煤区”建设。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对“禁煤区”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提前完成或按期完成的,将通报表扬;对履职不到位的,将进行严肃问责。同时,加大“禁煤区”建设宣传力度,及时公布燃煤污染控制工作进度,引导和鼓励公众监督和参与散煤污染控制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李冬)